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投資型保險
開放外商來台經營保險以來,外商保險公司每每要求台灣開放投資型保險的銷售,因涉及保險法的修正以提供關於投資型保險兩大基礎法條『資產劃分』、『分離帳戶』,直至2001年6月29日才在立法院三讀通過,正式賦予保險公司經營投資型保險業務之依據,2002年初保誠人壽推出台灣市場第一張投資型保險,保險業從此進入另一個紀元的開始。
在此開放前,保險司(現在保險局)即屢屢派員到美國學習投資型保險的專業學能,因為有感投資型保險在美國經歷50幾年的發展與演變(參考美國發展沿革),這其中出現多種保險商品型態,在無法簡單介紹下,故將這系列商品統一稱為『投資型保險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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